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縱火男搶情趣用品店 拿走69元
更新日期:2010/02/02 04:11

店員給2千元 嫌不夠

〔記者王述宏/台北報導〕王姓男子昨凌晨帶著汽油、水果刀行搶情趣用品店,店員不從,即縱火並搶走店內69元硬幣,不過他這把火,卻讓店家損失約20萬元;王嫌隨後在店門口被捕,偵訊時竟說:「我做了什麼事,完全沒印象!」

昨天凌晨2時許,38歲的王嫌帶著裝滿汽油的寶特瓶、打火機和一把水果刀,闖入北縣中和市中山路一家情趣用品店,進店門即潑灑汽油,向嚴姓店員大喊:「搶劫!不然放火燒你的店!」店員說:「我給你2000元,你快點走」,王嫌不滿足,要求交出營業所得,店員表示沒那麼多錢,王嫌即持刀攻擊店員,店員轉身躲進房間,王嫌撞不開門,憤而引燃汽油,再用刀撬開櫃檯抽屜,搜刮69元的零錢。

稱對犯行毫無印象

王嫌逃逸時遇到顏姓縣民,顏某見他手上持刀神色倉皇,店內又有火光,直覺非善類,從車裡取出鋁棒,阻擋王嫌逃跑,中和積穗派出所員警蔡一帆路過,與民眾合力制伏。

嚴姓店員用滅火器撲滅火勢,經清點,店內性感睡衣、跳蛋等數十件商品被燒毀,貨架和電腦也遭波及,估計損失約20萬。

王嫌對店員指證他縱火、強盜過程完全否認,聲稱毫無印象。警訊後依強盜、公共危險罪嫌移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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